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11个学部,28个学院,各类学生3.8万余人,各类研究生1万余人。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1个,江苏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一期项目4项、二期项目6项、三期项目6项,“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9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9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8个,跨工、理、管、经、文、法、医、艺、教9个学科门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A等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获得B+等级,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列全省第一。学校在2021年9月ESI综合排名进入全球前1‰,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21年9月,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并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0-72位;2021年12月,自然指数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32位;2021年8月,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并列中国内地高校第36-57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15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第七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第八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人才163人次,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15个,省部级重点高层次人才276人次,省部级重点高层次团队36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把研究生教育推向了更高的台阶。
学校研究生教育紧紧抓住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机遇,围绕学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加速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鲜明特色。近年来,学校探索实施研究生培养“163工程”,即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一条主线”,实施生源质量提升、国际交流推进、百名名师名导、导师能力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学术氛围增进“六大发展计划”,构建研究生培养过程保障、思政教育管理、成果产出考评“三大支撑体系”,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化学工程进展》研究生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得首批江苏省研究生优秀教材2部、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个,研究生教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奖2项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4项等一系列荣誉,连续多年获得江苏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优秀等级,化工学院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入选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多年来学校已经培养出20多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30多位两院院士、100多位央企和上市公司领导,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质量人才。
展望未来,研究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永恒主题,聚焦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创建,固本强源、协同创新,在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进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数据截止2021年12月)
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3205考点主要负责南京地区报考10291南京工业大学和10329江苏警官学院的考生
一、关于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招生单位可审核不通过,考生将不得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3.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不再接受补缴费。
报考10291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南京工业大学3205报考点,并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至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社保(含未满三个月的南京市社保缴费)、户口、档案不在南京的考生建议回生源地或就读地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因不符合本考点报考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网上确认
11月1日前,考生须登录研招网、报考点门户网站或公众号查看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报考南京工业大学考点的考生,应根据本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前了解网上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
网上确认时间为:考生须于11月1日~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采集本人图像和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材料审核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
网上确认信息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二、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均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费。
三、特别提醒
1.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
2.网报期间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
3.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请考生重点关注准考证上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提醒说明(如:是否允许携带计算器等),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5. 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本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6.本报考点咨询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2024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报考资格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查。提交材料如下: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推荐免试生:
1.必须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2.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3.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4.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考生还可申请直博,详情请见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招生人数
2024年学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4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35人,我校各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5南京工业大学),并到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的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药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绘图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八、录取
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照要求公示10个工作日。招生录取工作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金融硕士10000元/生/学年,其他8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金融硕士2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3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 40000元/生/学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学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非定向硕士全脱产在校学习,定向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三)奖助政策:为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导师配套为一体的全方位研究生资助体系。其中,奖学金主要包含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主要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困难补助等。
(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
咨询电话:025-58139194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明正楼305)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在籍研究生。选拔条件必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
二、招生类型
本年度硕博连读招生包括非专项计划类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专项和苏州实验室联培专项(以下简称“苏州实验室”计划)三类。“骨干”计划和“苏州实验室”计划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对应简章。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确认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采用线下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点00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23点59分。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的各项报考信息务必真实有效,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报名结束后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经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后需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考材料提交至相关培养单位审核。
2.线下报名
申请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博士的硕博连读学生(含“骨干”计划及“苏州实验室”计划)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应于2023年12月8日17:00前提交至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包含《202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材料审核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至研究生院。
(三)综合考核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5日,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经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择优确定上报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预计2024年1月30日前,学校审定并公示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一)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得有误,因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确认报名后不能更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科和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入学等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苏州实验室介绍
苏州实验室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总部位于在美丽的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实验室以“四个面向”为根本遵循,围绕“战略性产品、战略性产业、未来科技”发展中重大材料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强化战略性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前沿材料的突破,打造材料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战略平台,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实验室。
二、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与苏州实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生仅可报考南京工业大学与苏州实验室的双聘导师。录取的学生在南京工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联合培养要求在苏州实验室完成论文研究和专业实践,由南京工业大学统一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相应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报考条件;
2.同意苏州实验室联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四、招生
1.招生专业: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
2.招生规模:本专项2024年拟招生5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拔方式:“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均可申请,择优录取。
4.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与非专项计划博士报名时间一致,参照后续发布的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类报名通知。
5.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具体学术和专业指标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6.导师范围: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范益群、周嵬、朱育丹、陈焕浩;0856材料与化工:范益群。
五、招生研究方向
双碳战略材料:大规模长时储能技术与材料、催化材料、绿氢及储能材料、生物基材料、膜材料等。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3〕1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将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名,安排在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招生,均接受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类考生报考。
二、生源范围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3.报考考生学历、学位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可查看链接https://gra.njtech.edu.cn/zsw/info/1006/1343.htm。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确认。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应将《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和其他报考材料一并寄至我校。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与非专项计划博士报名时间一致,参照后续发布的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类报名通知。
考生报名前应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报名过程中,考生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请遵照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报名结束后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仅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未经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后需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五、材料提交
考生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准备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及《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顺丰或EMS寄送至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邮寄时间参照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类报考通知要求执行(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材料审核
材料与化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与非专项计划博士考核时间一致,参照后续发布的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类报名通知。
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120元,复试费80元,综合考核时由学院收取。
九、录取
(一)“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审定拟录取名单。
(二)所有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拟录取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十、就业
考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十一、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我校研究生院。
(四)本通知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明正楼305
邮政编码:211816
联系电话:025-58139194(李老师)
附件:1.0856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下简称博士生)计划在化学(0703)、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土木工程(081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生物工程(0836)、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八个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在材料与化工(0856)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与苏州实验室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继续开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招生,详见相应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条件
除满足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在校博士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4.符合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提出的其它要求。
(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条件
除满足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生期间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四)学术条件
参见我校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二、报名申请
(一)报名
1.网报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上报名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2.网报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2023年11月下旬;
(2)普通招考考生:2024年2月下旬;
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
(二)申请
1.申请材料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
(4)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科研计划书。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复印件,具体要求参照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8)专家推荐信两份,含专家职称证明。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根据所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在规定的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考材料寄送到指定地址。
三、考核
(一)材料审核
相关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综合考核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综合考核
1.普通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安排
普通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暂定2024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进行,考试地点为我校江浦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1)综合考核初试
材料审核合格被列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可参加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其中,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两门专业课成绩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外国语考核科目为英语,考核形式为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CET-6≥425;
IELTS≥6.0;
TOEFL≥85;
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2)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复试由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综合考核初试成绩×B+综合考核复试成绩×C
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A、B、C加和为100%,具体比例在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
2.硕博连读考生的考核安排
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各相关单位按照考生报考方式,根据综合成绩,经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择优确定上报名单提交至研究生院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达到我校博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察,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博士新生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
学校按有关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博士招生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复试考生的各考核阶段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及其它重要信息。
六、学制与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
(二)博士生均需交纳学费,费用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七、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导师助研费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八、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三)考生体检工作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进行,学校原则上不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报告于复试前提交至各博士培养单位。
(四)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五)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六)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194。